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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有关单位:

现将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信发函〔2023〕187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通知要求,积极申报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。

根据工信部有关通知要求,线上申报时间调整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15日,请登录“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系统”(http://www.bdcases.org.cn)并按要求完成注册和申报信息填写。市经济信息化委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遴选推荐至工信部。

联系方式: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化推进处(大数据发展处);

联系人:崔晓君,15921339869;薛 威,23119408;

联系邮箱:cuixiaojun@caict.ac.cn。

特此通知。


附件:(见下文)
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(工信厅信发函〔2023〕187号)

  

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8月1日

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

工信厅信发函〔2023〕187号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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